結婚兩年后,在婆婆的再三催促下,我和老公決定要孩子了。十月懷胎,一朝分娩,孩子終于出生了,生了個女孩,婆婆不高興了,說是個賠錢貨,然后就借口小姑子有病要去照顧,一個月沒打照面。
在我坐月子這一個月,都是我母親和老公在照顧我,我心里不免有失落感,但我也暗暗發誓,從今以后不再和婆婆來往,她走她的陽關大道,我走我的獨木橋。
後來孩子稍微大一點,我便把孩子送去讓娘家媽帶,而我和老公選擇了創業,幾年下來我們買了房子,又買了車,可惜後來生意不景氣,我們退出生意圈,又選擇了打工,經歷過這麼多年的風風雨雨,我和老公就想著安安生生就可以了。
這時,婆婆年齡越來越大了,身體的毛病也出來了,前段時間,她的心臟出了問題,醫生要趕快做手術,小姑子卻不愿出錢了,幾十萬的手術費,讓我和老公想辦法,我們一下子去那兒拿那麼多錢,小姑子竟然說求我們把房子賣了給婆婆看病。
我一聽就不同意了,婆婆好好的時候,天天在照顧小姑子一家人,現在有病需要用錢了想起來她這個兒子和兒媳了,我把她們都轟了出去,不是我心狠,而是我因為她們而心寒,如果是你們,你會賣房子給婆婆看病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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